为落实岐江新城产业等相关政策,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个别地块紧急土地出让,加快推进战略平台建设,日前,市规划局对外公布了《岐江新城(总部经济区)规划控制与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该导则提出了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塑造优美的城市景观,鼓励地块向高层、超高层发展,在总部经济核心区,部分商业服务业地块建筑高度采取“限低不限高”的原则。
该导则适用于岐江新城(19.2平方公里)范围内各项新建及改扩建、临时建设工程等,提出了将岐江新城建成体现“绿色低碳、智慧创新”等新型发展理念的国际水准的现代化总部经济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导则要求岐江新城重点鼓励商住用地、制造型企业总部用地或研发用地、物流用地等混合用地类型,对总部经济型的建设项目实施适度减免报建费等优惠措施。
在土地使用和地块出让方面,遵循综合发展、整体开发的原则,新出让土地的地块划分不低于50亩,项目建设市必须根据规划预留消防通道、市政道路等,相邻地块之间在交通组织、空间景观塑造、停车、地下空间开发等方面应彼此综合协调,并通过专家论证。鼓励建筑基地面积过小的地块(未达到1公顷)进行整合开发,一方面由政府收储相关土地,另一方面由不同业主合作开发。
导则还指出,岐江新城以建设景观优美、生态友好、特色鲜明的中山市滨水新坐标为核心目标,实现石岐河、总部新城和五马峰山的和谐统一,重点突出中山市文化特征和石岐河滨水特色。位于主轴线和滨江区域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深入的规划设计和可行性方案论证,以明确城市轮廓线和景观层次的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保障对城市总体形象的控制和塑造。
■新城新规
零距离换乘:鼓励地铁(有轨电车)、公交专用道、慢行系统等建设,各种交通系统之间实现零距离换乘,形成无缝衔接的立体化综合道路交通系统。
停车适度从紧:配合“公交优先”政策,对高强度开发的商业服务业地块,采用适度从紧的停车供应策略,适当降低停车场配置标准(建议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标准的80%计算)。
建筑绿色节能:鼓励推广智能化、生态型的绿色节能建筑。在保证建筑内舒适度、健康的前提下,降低空调和照明的能耗,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
多功能地下空间:把地下设施建成一物多用、一物多能、多功能的综合体,使地下设施不仅具有综合防灾功能,还是城市功能的载体,为城市的行政、生产、生活、消费提供适宜的场所。鼓励市政综合管沟的建设,形成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基础设施。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