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小财政办大医改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

2014年08月27日 08:32   来源:人民日报   龚 雯 卫 庶 李红梅

  作为欠发达地区,青海的医改实践近年来却频频成为全国“样本”。

  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通过深化改革给高原人民带来实惠——这是青海省委省政府秉持的执政理念。其中,青海的医改健步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卫生支出已达财政支出的7%以上,年均投入医改资金43亿元,八个“率先”更是让其他省份刮目相看:

  城乡居民医保水平510元,明显高于全国平均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在全国靠前,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率先取消加成;率先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招采,药价下降一半多;村里率先配上物美价廉的基本药物;率先实施全省范围内的分级诊疗制度;率先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率先在全省推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

  走进青海探医改,我们感受着青海的独特之“气”——地处高原,却不乏直面改革的“氧气”;财力贫弱,却不乏民生投入的“大气”;坡多坎险,却不乏奋力闯关的“勇气”。青海,开拓出一条欠发达地区的“大医改”通途。

  大医保——扩面提标,制度衔接

  “多年来的重担一下子卸掉了”

  在医改的大棋盘上,医保是“車”,可以牵引医疗、医药改革,实现“三医”联动,攻坚破难。

  青海努力用好医保这枚棋子。新医改以来,青海逐年提高保障水平,并轨城乡医保,允许居民异地参保,建立衔接机制,扩面提标。

  省医改办主任张进京介绍,青海省政府以年均30.28%的增幅,逐年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由2008年的104元提高到2014年的510元,其中政府补助460元,个人缴费5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0元。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4%、68.41%。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一体化,住院费用即时结报。

  王晓芬一家四口租住在西宁市城东区下南关街,丈夫患糖尿病已十几年,前两年被医院确诊为肾病,每年要住院两三次,每次花费上万元。这些花销全靠王晓芬和女儿打零工支撑,日子过得很难。去年,社区给她家发了一本“大病报销”小册子,当年住院报销7000多元,民政医疗救助也补贴了一些。

  “有了大病保险,多年来的重担一下子卸掉了,终于可以喘口气。”王晓芬说。

  如果没有大病保险制度,王晓芬丈夫住院费用一年约4万多元,只能报销政策范围内部分的70%,仍需自付2万元左右,低于西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的标准,越过了因病致贫的红线。

  2012年12月,青海率先在全省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达到5000元即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项目达到全国最宽泛的1113项,上不封顶。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民政救助对象是90%,五保户、特困户是100%。

  截至今年6月,青海5.47万名大病患者报销了约3.09亿元费用,其中报销额度最高的达24万元。不需额外掏钱,报销额度却如此给力,让几千个家庭避免了因病致贫或返贫。

  除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去年11月,青海率先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患者“等钱救命”的困境。基金初始规模为每年600万元,目前已有一对双胞胎弃婴、一名传染病患者得到应急救助,基金为医院补贴医药费约5万元。

  5年来,青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研究制定并实施125种大病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同时,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试点,2012年,格尔木市和海东市互助县开始试点,待评估后将继续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大体系——兜底保障,分级诊疗

  “算下来能节省1万多元”

  青海地广人稀,环境艰苦,基本医疗服务离不开兜底保障。2009年新医改前,青南地区285个村卫生室一片“空白”,农牧民看病成本很高。新医改启动后,青海3年投入33亿元,不仅一次性消灭卫生室“空白”问题,还改造建设了10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常规设备。农牧民看病难得到缓解。

  一大早,张凤莲就来到自家附近的湟源县日月乡克素尔村卫生室抓药。73岁的张凤莲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每3个月要抓一次药。村医方成贵给她开了3服中药,费用40多元,新农合约能报一半。

  靠着民族医药的销售收入,加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等,村医方成贵一年能挣5万元,比该县公务员工资还高。青海全省村医年均收入1.5万元以上,比改革前增加6400元,增幅达64%。青海建立村医到龄卸任机制,并同意安排村医参加新农保制度,95.1%的村医参加了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部分地区村医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

  村医队伍稳定了,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院也已推行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正在推进。为了让医疗大体系运行更顺畅,青海率先探索建立全省分级诊疗制度。

  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西北园村居民刘延桂,因患甲状腺瘤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20天,按照政策她在城西区人民医院先就诊,后转诊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小病在社区看,大病才去大医院,我们也愿意,因为去大医院的费用高,报销还没有社区的多。”刘延桂丈夫说。

  2013年10月1日起,青海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同时,充实基层人才队伍,组建各类医联体,其中,44家州县级医院与北京、江苏、辽宁、山东、浙江、天津等省市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大大提高了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

  西宁市城中区沈家寨的张生梅前些天突发脑溢血,被送到沈家寨卫生院就诊,医生初步检查后立即开具转诊单,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马上派车来接人。转诊让张生梅的住院费用减免了5%,之后回到卫生院康复,挂号费、医保报销起付线全部取消。

  分级诊疗实施以来,截至今年7月,没有经过转诊就直接到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人同比下降3.36%,该院医保基金支出下降2.56%,下转到基层的患者增至186人。

  青海住院患者流向出现“两降两升”。据最新统计,分级诊疗后,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和医保基金支出比例,较之制度实施前分别下降3.5%和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上升10%和6.5%。群众就医习惯逐渐发生转变,进一步推促了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

  便民利民也是体系顺畅的题中之义。走进青海省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会看到“先住院后结算”的醒目标识。自2012年9月起,青海率先尝试在全省市(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实施“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已有50多万名住院患者享受这一便利,没有出现一例故意欠费。此外,推出无假日门诊、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医疗费用即时报结、“床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20多项便民措施。

  大基药——覆盖面广,使用率高

  “不舒服就到乡卫生院,好得快,花钱少”

  在青海,基本药物已进化为“大基药”,不局限于基层,覆盖二、三级医院,使用率高,受益群众多,在全国领先。

  目前,全省4243个村卫生室、433个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三级和二级医院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分别达80%和90%,并科学合理提高使用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均达100%。西宁市、海西州在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由政府进行购买,给予合理补助。

  在黄南州同仁县年都乎乡卫生院,尕撒日村村民尕藏加正在看门诊。他告诉记者,看门诊要8元,自己只需付1元。尕藏加因感冒在卫生院打了一星期的点滴,还开了不少处方药,包含部分藏药,总共花了不到200元。

  “‘小病扛、大病挨,不能动了才往医院抬’一去不复返了。现在,身体不舒服就来乡卫生院,好得快,花钱少。”尕藏加说。乡卫生院院长韩发云介绍,药价降了以后,患者就诊量增加10%左右。

  青海已基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结合基层临床用药需求,特别是妇女儿童用药、民族药、急救用药、常见病、高原病用药等,在国家公布的2012年版基本药物基础上,将品种增加到720种,基本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2011年起,青海将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实行“双信封”制,量价挂钩,统一配送。药物中标价格平均下降约50%,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3亿元以上,药物配送率达92%。

  张进京说:“经过这几年医改,青海破除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基层群众用药负担明显下降,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逐步规范,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了保障。”

  在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有一件特殊展品,上面写着“曼巴”(藏族对医生的统称)必须尊奉的“医德思想”,其中一句是“防病治病不要分贫富贵贱,要一视同仁”。让所有人看得上病、看得起病,正是青海在医改中对这一精神的传承与践行。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