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试点共有产权房 个人可与政府合伙买房

2014年08月27日 10:31   来源:南国早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徐庆成

  一套房子,由政府和居民共同出钱买下来——共有产权房,有望让买不起商品房的人“居者有其屋”。目前我区已批复确定,由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和柳州市开展试点,探索推出“购置型、救济型”的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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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产权

  惠及“夹心层”

  今年4月1日,住建部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上,明确黄石、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6个城市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上,广西有什么尝试?

  “广西的保障房发展多年,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已基本上能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近两年广西也在考虑发展共有产权房。”自治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已基本形成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国家明确将共有产权房作为探索发展方向后,广西随即酝酿如何推进试点,目前已经确定由东盟经开区和柳州先行先试。

  该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惠及“夹心层”。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可使得群众仅支付一部分钱,就能解决住房问题。同时,通过这样的机制,可遏制购置型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下来的房子只能用于解决住房需求,而非投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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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试点进度不一

  “共有产权房”作为一种保障房的形式,北京等6个试点城市的共有产权的路径不同,如北京以自住型商品房为代表的共有产权房,成都把经适房与限价房将并轨管理,统一为共有产权房等。而且,出资比例也因地而异。

  业内人士认为,试点、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这一模式,需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确权,即确定产权共有方的边界和比例,这是此类房屋入市、溢价收益划分、所有者产权转让等方面的规则基础;二是共有产权住房产品及其机制体系的合理化设计,包括产品的户型和规格、购买人资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三是与共有产权住房相关的立法支持。

  东盟经开区、柳州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后,将如何试点共有产权?8月26日,记者获悉,目前柳州市和东盟经开区试点进度不一。其中柳州正在就房源、购买对象、出资比例等开展调研;东盟经开区则已经有了初步的实施方案。

  东盟经开区建设局房产股的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初拟的方案,东盟经开区将把辖区内已经建成分配入住的1320套公租房、在建的476套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共有产权房试点房源。“方案还有待审批,预计近期可以出台。到时候,对已经分配入住的公租房,入住者可出资与政府购买;如果不想购买,开发区也会让入住者继续租住,不会收回。”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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