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缴费
缴费新标准:成年人140元/年,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45元/年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万辉)从9月1日起,2015年度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有关部门发出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自己及家人的医保待遇。需要注意的是,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将在今年的基础上每人提高20元。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32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人。由于柳州市2014年的居民医保费在文件实施前已缴纳完毕,因此,决定自2015年起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在现基础上提高20元/人,即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40元/年,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为每人45元/年。此次缴费为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将按照新的缴费标准执行。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非本市户籍参加柳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也有所提高:成年人由原来的440元/年调整为460元/年,未成年人从原来的345元/年调整为365元/年(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201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逾期不缴费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停保;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补缴保费的,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日起生效,4月1日起补缴保费的视同为新参保(医保待遇在缴费30天后生效)。
另外,依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柳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已在学校参保并在2014年9月1日前预缴2015年及以后年度保费的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中专、职校、技校、高校),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由学校统一办理补缴保费每人20元/年。如未补缴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2015年4月1日起全额补缴的,从全额补缴之日起30天后重新享受其医保待遇。
从9月1日起,柳州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到柳州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4家银行的市内营业网点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亦可持银行卡到原参保社区使用POS机刷卡缴费;六县的参保居民须回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通知书,持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缴费后将缴费凭证交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缴费确认。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