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立广场舞公约 扰民情节严重者将被罚

2014年08月29日 14: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28日从广东省文化厅获悉,该省将订立广场舞公约,规范其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和音量等,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尽量减少广场舞活动或禁止大音量播放,噪声扰民行为情节严重的广场舞参与者将被移交警方依法予以处罚。

  在包括广东在内的中国内地社会,以“中国大妈”为主要参与者的广场舞噪音污染,所引发矛盾冲突事件不断增多,且日益演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广东省政协委员麦可君在今年该省政协会议上提出,广场舞问题不是邻里间的矛盾,而是公共服务长期缺位。其建议政府明确要求某个时段为禁止使用乐器或扬声设备时段,并制定广场舞公约及处罚措施。

  广东省文化厅向麦可君答复称,广场舞问题与广场建设规划不合理、参与者不自律和管理失范等有关,广东将推动地方政府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要求,具体划定城市不同区域适用的标准种类,同时明确标准种类昼间、夜间的具体时间范围,规范广场舞噪音要求;并正确引导,提升广场舞参与者的公德意识。

  据悉,目前广州、深圳拟出台的公园管理的地方规定,均将广场舞纳入其中,对广场舞的地点、时间、声音分贝都作出规定。

  广东省文化厅透露,该省拟出台文件规定新建住宅物业项目要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与住宅项目同步交付使用;广东争取到2018年,实现所有街道都建有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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