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正酝酿出台《南宁市立体绿化管理规定》

2014年09月01日 13:15   来源:南国早报   

南宁市解放路60号房产局直管公房的楼顶,被分割成几个菜园子。

  生活在钢筋混凝土丛林里的城市居民,或许都有一个“菜园梦”。在南宁,不少小区的楼顶变成了“空中菜园”,有的住户不满这种行为,认为楼顶是公共的,个人无权侵占;种菜的住户则认为,种菜可以隔热,也算屋顶绿化了。

  据悉,南宁的市容管理法规尚未涉及楼顶种菜行为,在监管上存在空白。南宁市园林管理部门日前答复称,楼顶种菜和屋顶绿化不是一回事,南宁正酝酿出台《南宁市立体绿化管理规定》,将从法规上进行明确。

  住户

  楼顶种节瓜 楼下怕被砸

  南宁市解放路60号房产局直管公房的住户反映,他们的楼顶成了一个大菜园,有的菜园主经常用鸡粪、人尿施肥,臭不可闻。8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这栋楼的8楼楼顶,只见楼顶被分割成几大块菜地,其中一块较大的菜地用红砖围起,种着红薯、葱花、韭菜等。楼顶围墙则爬满了黄色的节瓜藤,据说原先挂满了沉甸甸的节瓜,有的住户走过楼下都担心被砸到脑袋,幸亏前几天菜园主摘走了。

  南宁市建政东路39号建政小区1栋楼顶,摆着二三十个大缸、大桶,种着各种菜和果树。有住户说,这些菜和果树可能是住在顶层的一对老夫妇种的,把本来很宽敞的楼顶占了大半,剩下一点地方又拉着晒被子用的铁丝,其他住户想到楼顶散步都没地方。

  南宁市火炬路金达花园一住户反映,1栋楼顶的隔热层破损严重,有人索性把菜种到隔热层一格一格的架空水泥预制板里。菜地里的泥沙被雨水冲刷,导致楼顶的排水管道堵塞严重。近年来,她朋友位于顶层的房子,天花板、墙壁多处渗水。有一天,她在楼顶遇见一位老人正在伺弄菜地,就委婉地提了意见,希望对方清理掉这些菜地。但如今一个多月过去,楼顶还是种满青菜。

  物业

  劝也劝不了 只能加把锁

  对楼顶种菜的做法,不少小区居民出声反对,理由主要是楼顶种菜后,容易漏水、滋生蚊虫和蚂蚁、施肥的气味难闻、影响晒被子等。另有不少住户说,自己也想在楼顶弄个小菜园,但是下手已晚,只能眼看着邻居们伺弄菜园,难免心生失落。

  对于邻居们的抱怨,“菜园主”往往不以为然:菜园只占楼顶一角,邻居如果想要晒东西,地方还很宽敞;漏水不是种菜造成的;蚊子和蚂蚁都是小问题。另外,在楼顶种菜,相当于他们自掏腰包给楼顶绿化,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

  金达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楼顶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物业对于楼顶种菜行为肯定要管,但是实际上管起来却是困难重重。首先,这些菜是谁种的,目前还没找到人;其次,物业没有执法权,找到种菜人只能好言相劝,如果对方执意不听,物业也没什么好办法。目前来看,他们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买一把锁,把楼顶的铁门锁起来,谁都上不去。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见国称,根据《物权法》,楼顶空间应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已付款购买这部分公共分担面积。《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均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此,在楼顶种菜需经该楼全体业主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部门

  楼顶上种菜 隐患比较多

  记者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没有涉及楼顶种菜行为,暂不属于城管部门的管理范畴。据悉,武汉市在这方面先走了一步,2012年出台的《武汉市城市容貌规定》第64条规定:“不得占用空隙地种植蔬菜”。但也就这么一句,仍然过于笼统。

  “很多居民认为屋顶种菜就是屋顶绿化,其实是两码事儿。”南宁市园林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的专家称,屋顶绿化具有公益性,种菜却没有;屋顶绿化有观赏性、艺术性,种菜也没有。此外,屋顶绿化最重要的是安全,包括房屋承载结构安全、防水排水性能等。例如,为防止植物根系穿刺问题,屋顶绿化种植区的构造层,由下至上分别由防水层(阻根层)、排(蓄)水层、过滤层、基质层、种植层等组成,这是种菜者不可能做到的。屋顶绿化还要考虑到承重问题。所以,楼顶种菜虽有一定隔热作用,但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可以说得不偿失。退一步说,就算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搞屋顶绿化,也不能让个别业主由着自己的性子搞,而要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或者委托物业来实施。

  据悉,《河南省屋顶绿化技术规范》已于8月30日开始实施,我区尚无此类规范。眼下,南宁市园林管理局正负责起草《南宁市立体绿化管理规定》,将对楼顶种菜等行为进行明确和规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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