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确保生态安全

2014年09月03日 08:26   来源:西藏日报   

  9月5日出版的2014年第九期《新西藏》杂志将发表自治区副主席边巴扎西同志的理论文章《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确保西藏生态安全》。

  文章分三个部分:一、确保西藏生态安全意义重大;二、西藏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三、强化监管全面推进西藏环境保护工作。

  文章指出,西藏的生态安全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居于重要战略地位。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西藏确定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将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纳入西藏工作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示一定要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俞正声主席指出,保护好西藏的碧水蓝天、森林草场,是对全国全世界的重大贡献。做好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西藏生态安全,是一项事关党、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的大事,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宏伟事业。

  文章强调,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确保西藏生态安全,关键在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工作的核心是监管,监管缺位、不到位,环保工作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效果。要确保西藏生态环境始终良好,必须要做深做细做强环境监管这篇文章。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要监管好水、土、气、声等环境要素。具体而言,就是要监管好资源开发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民生领域、工业领域、自然保护等领域。只有明确了环境监管对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文章强调,强化环境监管,必须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才能立竿见影、取得实效。一要增强意识,强化监管,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共识。二要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做环保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带头熟悉制度、尊重制度、敬畏制度、完善制度、运用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兜底,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三要完善政策,强化监管,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格环境准入关,绝不能引进“三高”企业,绝不能引进落后工艺,决不能引进过剩产能。四要主动治理,强化管理,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环保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不放任任何单位以牺牲环境来换取利润。五要全面履职,强化监管,严格、认真、全面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使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六要严肃法纪,强化监管,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综合手段,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七要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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