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烧烤摊遭砸摊主杀人 检方建议减轻处罚

2014年09月03日 09:07   来源:北京晚报   

  上午9点50分,22岁的小伙儿彭子豪身穿号坎、戴着械具走进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案发当天,他和父母在亦庄经营的烧烤摊突然遭到5名青年的打砸,当其中一人用木棍追打他的时候,彭子豪抄起切鸡翅的刀反抗,两刀扎死了这个人。

  和一般人命案剑拔弩张的气氛相比,今天的庭审相当平和。彭子豪刚进法庭,法官说:“你别紧张啊。”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最后说:“建议减轻处罚。”律师说:“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彭子豪自己说:“我认罪。”

  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22日凌晨1点。根据多名证人的证言和彭子豪本人的供述显示,在10月21日晚上8点多,彭子豪的父亲彭某将自家的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的车位里,结果与男子季某发生口角。季某先将电动三轮车推到了路面上,又把他驾驶的一辆黑色越野车停了进去,接着走过来对彭某说:“我把你的车推路上去了!”双方就此口角,被激怒的季某拨打电话,让孙某找人给他出口气。

  当晚11点多,烧烤摊来了5个年轻人,吃了烧烤又喝了酒。凌晨时,几个人结账离开,开着车在附近转悠了几圈。接着,他们又把车子停到了烧烤摊旁边,殴斗就此发生。

  “当时我父亲给人送外卖。我和母亲正在吃饭,突然听见有人推翻了我家的三轮车。”彭子豪在庭上供述说。按照他的说法,当时几个人先砸摊子,又用木棍打他和母亲。“我迎着砸车的人过去,有个人过来,拿棍子打我。我的左腿和左臂先挨了几下,我母亲扑过来替我挡了好几下。我当时就往后跑,我听到有人在我身后追。”

  逃了几步,彭子豪顺手从摊子上抄起了平时父母用来切鸡翅、切扇贝的25厘米的单刃刀子。一转头,一根木棍正当头砸过来,他右手举刀去拦,结果没拦住,结结实实地又挨了一下。“我挨打的时候,正好看到三四个人正在砸我家的摊子,还有一个人正在打我母亲。我就急了。”他说,这时他就用刀扎了过去。“他穿着羽绒服,我第一刀好像没扎到,所以又扎了第二刀。”两刀扎完,对方后退了两步,彭子豪也往后退。恰在此时,送外卖的彭某返回,见状立即报警,几个来砸摊的男子四散而去。“当时那个人跑得还挺快的,他一路跑到了树丛那边。我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等民警赶到,将彭子豪带往派出所时,他才在距离现场百米的地方发现有个人躺在地上,被大批民警围着。

  死者正是本案的被害人孙某。另外几个人分别是全某涛、全某望、阚某和阮某。在今天开庭之前,因停车与彭子豪父亲发生矛盾的季某已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另外四人也均因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左右。

  检察官认为,彭子豪是在摊位被砸,本人被打的时候抄起尖刀反抗,有自卫性质,但是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行为,因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彭子豪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三轮车被推翻的时候,彭子豪去阻止,这时并没有拿任何凶器,可见他并没有伤害对方的故意,而后来也是在被害人孙某一直行凶的时候,才加以反抗。“参加打砸的几个人证言说,他们主要的目标是砸摊子,但是从现场情况看,至少孙某是一直对着人去的。”

  彭子豪本人则直接认罪。“我愿意尽我所能赔偿被害人。我的父母年纪已经大了,希望我能得到从轻处理,早日回家孝顺父母。”

  律师补充说:“所谓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在当时那种混乱情境之下,要求被告人保护自己,又让他别超过尺度,这个度他怎么掌握?如果他当时拿的不是刀,那最后被伤害的很可能就是他自己。即使伤害的事实成立,被告人的行为也应当是正当防卫。”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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