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种情形可落户长沙 办理过程更便捷

2014年09月11日 10:08   来源:潇湘晨报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单大勇介绍,按照公安部人口统计有关规定,截至今年8月底,长沙市共有常住人口857.52万人(包括户籍人口667.89万人,流动人口189.63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89.28万人(包括户籍人口249.18万人,流动人口140.10万人),人口增长相对缓慢。

  早在2008年,长沙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开始实施购房落户、投资兴业落户、招聘录用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和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并且购房落户没有面积要求、人才引进落户只需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要合法就业、投资兴业落户只要投资30万元或安置10人以上就业、招聘录用落户只要连续就业且缴纳社保3年,这些措施有效解决了大量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需求。

  2009年以来,长沙共新增迁移落户近50万人,超过65%的都是采取购房、大中专生毕业、人才引进、投资兴业和招聘录用落户。跟周边同类型大城市比较,长沙执行的落户政策非常宽松。

  准入门槛低 三类21种情形可落户

  据了解,根据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的《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人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我市落户:

  以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准入条件,购房取得房产证就可以落户。

  以合法稳定职业为准入条件方面,主要有:经商务工人员落户、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投资兴办企业落户。其中,经商务工人员落户即2008年推出的招聘录用落户,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间由原来的三年缩短为两年。

  其他条件准入方面主要有17种情形,包括:夫妻投靠落户、离婚回原籍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离婚回原籍落户、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家属随军落户、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落户、复员专业和退伍安置落户、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刑释解教人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其他原因回国落户。

  “广大长沙市民能够简单便捷的登记户口,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能够简易快速的迁入户口。”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单大勇表示,目前长沙实行的落户政策门槛低、条件宽松。

  审批条件宽 户口登记部分业务当场办结

  为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长沙市公安局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户口审批权限和时限的通知》。根据规定,长沙市公安局仅保留购房落户等7项户口受理审批权限,下放集体户立户等8项户口审批权限到各分区县市局。各分区县市局受理审批务工人员落户等27项业务,下放夫妻投靠落户等共5项户口审批权限到派出所。派出所共负责受理审批夫妻投靠落户等23项业务。

  同时,长沙警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效率提速50%的要求,就户口登记的审批时限作了相应调整:一是大量增加当场办结情形,譬如夫妻投靠等原来需要分区县市局审批的下放派出所办理后,只要资料齐全,窗口民警就必须当场办结;二是审批业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减少至7个工作日;三是需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审核业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

  今年7月1日,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再推12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实行新生儿“三级上户”制度,确保每个出生的孩子都能顺利登记户口。另外,派出所根据市民需要,可当场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证明》,让大家办理人口户籍业务更加便捷。 【更多内容】

  管理更严格 三年解决“错、重、假”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重户口”、“假户口”现象频频曝光,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公安部连续两次部署各地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将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信息,到2016年,要实现户口登记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长沙警方向社会公布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731-88878632。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如果户口登记出现“错、重、假”的情况,请主动到公安机关纠错。另外,欢迎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假户口线索,便于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查处。 【更多内容】

  长沙户籍改革常见问题Q&A

  问:长沙市户口受理审批权限有哪些调整?

  答:将务工人员落户、投资兴办企业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民族更正、集体户立户、征地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长沙市以外迁入长沙市、长沙市跨区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农业户口迁农业户口落户等业务下放由区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审批;

  将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农业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农业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非农业户、离婚回原籍落非农业户、性别更正、同一区(县、市)内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农业户口迁农业户口落户等业务下放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批。

  问:新生儿如何上户?材料需要哪些?

  答: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在国内出生的婴儿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问:购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长沙市的私有住宅房屋产权证(按揭房提交银行盖章确认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问:务工人员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在四区县市落户的,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办理了出租房屋登记手续的私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在长沙市区落户的,除提交以上凭证材料外,还须提交参加长沙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两年的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问:投靠类的落户现在在哪里受理?

  答: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问:离婚回原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明、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迁出证明(包括《户口迁移证》存根、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

  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籍地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问:收养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明。

  问: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附:21种可落户情形

  1 购房落户

  2 务工人员落户

  3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4 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5 夫妻投靠落户

  6 离婚回原籍落户

  7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8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9 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10 收养落户

  11 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12 家属随军落户

  13 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14 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15 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

  16 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落户

  17 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

  18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19 刑释解教人员落户

  20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21 其他原因回国落户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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