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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网曝“湖南临澧县警察在学校门口殴打学生家长”引起网民关注。对此,临澧县公安局在网帖中回应,当事人两次登门致歉,得到谅解,并决定将其开除出城区巡逻队伍。安福派出所全局通报批评。
昨天上午,有网民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发帖称“2014年9月9日,临澧县第一完全小学门口,一年轻妈妈骑自行车送小孩上学,不小心剐擦到了该县一警察的小车,该警察不由分说,立马下车当着小孩的面抓住该妈妈就打!”并附有现场照片,引发热议。另有网民称,打人者系临澧县安富派出所协警。
昨天下午,临澧县公安局在该网帖中回复表示:经调查,该照片中涉及的穿着像警服的男子朱某,现年34岁,系2014年部队转业待安置士官,目前在临澧县城区巡逻队从事巡逻工作。照片中的女子周某,现年42岁,系临澧县烽火乡人,目前租住在县城人民街社区某出租屋专门带小孩读书。
经警方查明,9月9日早晨7时30分许,周某推一辆自行车送其小孩到县一完小读书时,在一完小大门前,与刚好路过准备停车的朱某(驾驶私家车)发生轻微碰撞,两人因口角纠纷发生相互拉扯。在此过程中,两人均有不同程度的皮外伤。两人在拉扯过程中,朱某一手拉住周某的手,一手卡住周某的脖子,将其拉到路边,动作粗野。随后,两人被过路的安福派出所民警带到安福派出所进行处理。
该事件发生后,临澧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责令安福派出所严肃处理。安福派出所所长第一时间积极开展纠纷调处,在当日上午即妥善化解了周某与朱某之间的纠纷,朱某当面对周某赔礼道歉,周某对朱某达成谅解。9月9日下午,安福派出所民警陪同周某到临澧县人民医院进行全面伤情检查,经检查周某无任何伤情。9月10日上午,安福派出所所长再次带领朱某到周某家中进行当面道歉。临澧县公安局党委经过研究,认为朱某作为一名协警,身着协警制服,其粗暴行为严重影响人民警察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感情,决定将其开除出城区巡逻队伍,收回制服,同时函告其主管单位县民政局,并对负有业务指导和管理责任的安福派出所全局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