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8月11日,中石油长庆油田位于陕西定边县武峁子乡采油六厂的一处钻井在作业时突发井喷事故。安监总局在通报中分析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指出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通报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钻井队在下完油层套管、循环钻井液过程中,钻井液循环不充分,循环压井时间滞后,地层油气侵入井筒形成溢流并膨胀上窜,形成的油气混合物从高压软管出口处瞬间喷出,夹杂的岩屑与管口金属等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发生闪爆燃烧;同时未及时采取任何关井措施,致使火焰从排污池顺高压软管燃烧至井口,导致井架坍塌损毁。
2014年8月11日21时40分,中石油长城钻探工程公司西部钻井有限公司代管的陕西省靖边县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城40609钻井队,在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安平179井作业过程中发生井场闪爆燃烧事故,造成井架烧毁、钻具报废及部分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安监总局称,该起事故暴露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钻井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考核把关不严,以包代管;承包商陕西省靖边县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松懈,违章违规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严重缺乏。
安监总局表示,该起事故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在全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影响较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安监总局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外包工程清理整顿活动、切实强化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