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披露三级同步试点查办腐败体制改革幕后细节

2014年09月15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唯一一个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的省份,自今年4月以来,围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核心,以“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为重点,聚焦办案主业,着力于解决基层党委“不让查案、不想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会查案”的问题,做到蹄急步子稳,改革试点的成效初步显现。

  中共广东省纪委14日通报,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安全全面提升。今年1至8月,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12776件,同比增长58.7%;立案7395件7521人,同比增长38%,其中厅级官员59人,均创广东历年来的新高。在保持查办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继续保持了全省办案安全“零事故”、自办案件“零申诉”和全省案件申诉“零变更”。

  立足于早,迅速动员部署

  中央纪委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后,广东省纪委立即举行常委会和办案工作座谈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会议有关精神和研究部署开展试点的具体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胡春华批示:“安排广东省市县三级同时试点是对我们的信任,请纪委认真提出方案报省委研究。”为此,广东省纪委迅速成立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任组长、归口协调案件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表,确定了试点任务内容,详细列出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广东省纪委和部分市纪委成立了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办案。5月底,广东省纪委还专门举办了改革试点业务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及省纪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0多人进行培训。

  规范运作,扎实开展培训指导

  广东省开展改革试点坚持抓早抓细,加强培训指导。一是细化规定。在吃透中央纪委《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把“双报告”的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指导、督促办理、汇总分析等要求分类编排,做到“三个明确”,即目标任务明确、操作程序明确、责任部门明确。二是及时调整。7月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后,广东省按照新的线索处置分类要求对“双报告”的报告表格进行了调整,并结合实际增加了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内容。针对改革试点开展过程中各地反映的疑难问题,广东省纪委专门撰写了《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对15个常见问题予以统一解答,并绘制了《线索处置报告流程图》、《案件查办情况报告流程图》下发给市、县纪委参照使用。三是开展培训。广东省纪委于5月底专门举办了改革试点业务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及省纪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0多人进行培训。四是调研指导。7月份,广东省纪委组织了五个专题调研指导组,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带队,分赴各市、县就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通过深入基层专题座谈、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详细了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下级纪委全面落实试点工作有关要求提供支持、排除干扰。

  勇于创新,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广东省各级纪委在改革试点中结合实际落实“双报告”的要求,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创造了大量好的经验和做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试点以来,对“双报告”的范围、方式、流程进行明确,工作机制更加完备,线索处置报告和案件查办报告进一步规范。全省共报告958条线索处置情况、91件案件查办情况,汇总上报、受理分送、监督指导等都按照规定有序进行。如深圳市纪委针对深圳纪检、监察分设的特殊情况,将市监察局纳入试点主体由市纪委统一汇总向省纪委实施“双报告”;东莞、中山市纪委结合市直管镇(街)不设县区的特点,制定了试点实施细则,细化梳理镇街一级报告范围的职位,将报告范围扩大至村(社区)书记、主任;惠州市纪委针对线索报告范围内职务人员变动频繁的情况,建立信息资料库和台账,并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建立人员职务信息更新协调机制,做到信息无缝对接;湛江市纪委将各县(区)纪委上报的问题线索与向本级信访部门查询的线索进行列表对照,及时发现各县(区)漏报的问题线索等。广东省纪委按照“典型引路、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思路,对各地结合实际解决问题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指导、总结和推广。

  落实“三转”,立足于效,推动办案深入开展

  广东省始终注重把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办案的实际效果上,以加大办案力度、增加办案数量为重点,促进办案质量、办案安全、办案效率全面提升。以转变观念促办案。各级纪委结合“三转”,转变思想观念,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以纲带目,形成震慑,体现作为。

  改革试点期间,广东省纪委通过内设机构整合和资源优化,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办案人员达到机关总人数的50%,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办案人员占比分别达到60%、70%。认真贯彻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今年1至7月全省共谈话函询1518人,把一大批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坚持以上带下,以督办指导促办案。省、市两级纪委坚持做到自办案件和领导下级办案两手抓、两手硬,积极帮助下级纪委做好问题线索分析排查,确定办案重点,同时采取听汇报、派员参办等方式,为下级纪委查办有阻力、有困难的案件提供实际帮助,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查办的良好氛围。试点中,广东省纪委坚决支持各级纪委以“双报告”为抓手保持相对独立的线索初核权,提出全省线索初核率要达到28%,成案率要达到65%,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据悉,广东省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坚持改革方向、把握关键环节、注重转变方式、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如探索建立和完善“五个机制”,即线索排查机制、线索处置机制、线索报告机制、案件督办指导机制、保密和责任追究机制;“一办法两制度”,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及案例指导制度。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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