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沪版"新国九条":借力自贸区开放资本市场

2014年09月18日 10:23   来源:光明网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发展资本市场则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任务。必须紧紧抓住资本市场,才能加快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

  在上海自贸区挂牌一周年之际,上海市政府适时发布了《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通过6部分内容、33项意见,明确上海把握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大战略机遇,把自贸试验区建成全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度最高的试验田。

  上海为何会出台这33项意见?在拟定这份意见时又是如何考虑的?9月17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就此向《第一财经日报》进行了系统解读。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为何会出台这33条意见?屠光绍表示,主要是基于三点原因。

  首先,今年5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九条”),对资本市场未来一段时期的改革、开放、发展及监管等方面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屠光绍称,上海出台实施意见是对“新国九条”的呼应,是把国务院“新国九条”精神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

  不仅如此,屠光绍亦称,《意见》的出台更是基于资本市场在上海所处的重要地位。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发展资本市场则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任务。必须紧紧抓住资本市场,才能加快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同时,资本要素市场在上海的集聚度最高,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类金融机构在上海的集聚度也最高,资本市场在上海所处地位重大,这是上海出台33条意见的另一原因。

  屠光绍特别提出,在国内的金融服务业中,证券业目前对外开放的水平最低,综合竞争力也最弱,所有证券公司总资产加起来还不如美国高盛一家。因此,下一步必须加快提升证券业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沪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竞争力。

  因此,《意见》第4条提出,要在自贸试验区逐步放宽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逐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加快推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分公司或专业子公司。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商品交割仓库。市场普遍认为,关于自贸区的4点内容是沪版33条中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

  除了前述两点原因,屠光绍认为,出台33条意见也符合上海服务全国和发展自身的切实需要,有利于增强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同时能够带动上海服务经济的转型。这是出台33项意见的第三点原因。

  做强金融服务

  在今年5月国务院“新国九条”提出纲领意见后,地方文件应该如何出才能既结合“新国九条”的精神、又符合上海的实际?屠光绍称,在这方面,上海动了很多脑筋,最终从三方面着眼拟定了这份实施意见,即支持配合好、积极利用好以及切实服务好。

  支持配合好,是指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支持在沪的各类资本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体作用,同时力争先行先试;积极利用好,是指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实现上海产业结构调整,把上海本地企业做优、做强、做规范,同时力争把上海的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实力做大做强;切实服务好,则是着力在上海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包括信用环境、法治环境、人才队伍、投资者保护环境等共10项内容。

  《意见》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增强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上海将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壮大主板市场,做大、做强、做活蓝筹股市场,增加市场内部层次;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做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意见》还提出,要力争将上海“建成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度最高、上市公司运作最规范、社会信用体系最健全的地区”。

  屠光绍还指出,过去靠优惠政策通过税收补贴来吸引机构集聚的做法可能只起一时作用,企业更看重的是长期发展环境。而后者的营造更难。

  《意见》出台后应该怎么做?屠光绍称,上海要在2020年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只有五年多时间,上海要有紧迫感;要抓住自贸区的先行先试的机遇,地方事权抓紧实施;要把意见细化、具体化;要落实责任制,责任到具体部门单位。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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