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日本12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布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反垄断处罚。
此前,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对12家日本零部件企业进行价格协商、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已于8月20日正式开出罚单,合计罚款12.354亿元。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决定书,12家日本企业分别为株式会社电装、爱三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叶株式会社、矢崎总业株式会社、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不二越、日本精工株式会社、NTN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捷太格特和日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其中不二越和日立两家公司因提供有关垄断证据、转作“污点证人”而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