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10月1日起将实施新修订的《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其中有内容称市民在领驾照、结婚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前应无偿献血。一些人认为这是强制献血,而卫生部门回应称是倡导而非强制。
新《办法》新增倡导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新录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无偿献血一次;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学生在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后,都应无偿献血一次。
目前,出台的新《办法》全文暂未公布,但公布的新增内容引发网友质疑。网友“--962464—”称:“献血自愿,怎么成强制性了,谁有权力剥夺个人权利。”网友“宝鸡小伙子”评论称:“献血不是自愿献血吗?这就变味了!”
针对网友热议并质疑新《办法》中新增相关献血规定,宝鸡市卫生局官方微博“健康宝鸡”回应称:《办法》仅仅是倡导,不是强制。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