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公司40名员工遭待岗培训 劳动部门介入调查

2014年09月28日 16:11   来源:中新网   

  9月24日上午的培训现场,员工各玩各的。

陆川

 

  40名员工遭遇“无期培训”

  员工认为公司想不给补偿就辞退他们,公司称此举是想留住员工,劳动部门已介入调查

  每个工作日上午签到,然后观看两个半小时的安全教育录像培训,领取每月664元的待岗工资,你能坚持到几天?为了不因“被辞职”而失去补偿金,玉林市一家企业的40名待岗员工在周而复始的培训中,仍有9人坚持接受培训。

  “无期培训” 培训背后有笔比较账

  广西开元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开元公司)位于玉林市与陆川县交界的地方,在陆川县境内。该公司以生产小型挖掘机及农用收割机为主。因为出现经营困难,该公司有40名员工接受待岗培训。

  据员工们介绍,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公司事先没征求他们意见,就通知他们待岗,工资待遇也变了。李先生是负责仓管的员工,工作了六七年。他原来每个月有1900元左右的工资,被待岗后开始只能领每月500元的工资,后来提到664元。

  在公司工作了8年的杨先生介绍,待岗培训刚开始第一周,公司只要求他们每周星期五签到一次,后来改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时到中午12时签到,缺签一次视为旷工一天,累计15次,则视为自动辞职,且一分钱也不补偿。待岗人员,刚开始时有三四十人,近3个月来,很多人或因无法忍受或因累计缺签15次,有的自动走人,有的被通知办理辞职手续,最后只剩9人坚持。

  据介绍,开元公司的员工,大多来自玉林市、陆川县。待岗时不少人因缺签到“旷工”,待岗工资有的实际到手也就四五百元。除去赶来签到的路费,所剩无几。

  对待岗培训,员工们认为这不是提高业务技能,公司真正目的是“要逼走我们这些人,不想赔偿”。他们说,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他们也能理解,作为老员工,即使裁员,也应依法给予补偿。

  为何开元公司宁可发放待岗工资,也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呢?待岗人员们算了一笔账:以杨先生工作了8年为例,他正常月工资是2300元左右,如果公司在裁员时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给予他经济补偿。按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他应获得补偿的金额为1.8万元左右。如将杨先生列入待岗培训,哪怕待岗工资加上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每月公司只需支付1200元左右。杨先生要煎熬培训一年半才能得到补偿金的数额。至于其他无法坚持而“被辞职”的员工,就不会得到补偿,公司付出的成本会更少。

  部门说法 企业做法是“单相思”

  针对杨先生等人的待岗问题,开元公司专门出台了《待岗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的定义,待岗人员是指该公司各部门“按照生产经营目标进行定编定员未上岗的人员”。该公司的一些规定,也引来员工们的质疑声。

  该办法规定,拒绝填写《待岗职工登记表》、《待岗职工管理告知书》或拒绝待岗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视同其本人自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放弃有关补偿”;待岗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随传随到”;待岗期间“出省、出境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待岗期间,如因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而造成劳资纠纷的,由员工承担所有责任。

  对于待岗管理问题,曾有几名员工代表到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反映过。据该仲裁院院长江院长介绍,员工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待岗时间到底多长不明确,发放的待岗生活费太低,还每天要签到。开元公司的意见是,他们也想留住老员工,待岗是让他们休息一下,什么时候开工,再让他们上班。

  由于待岗员工至今没有提交仲裁申请,江院长建议,员工们如果认为合法权益被侵犯,完全可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而没必要坚持参加培训。

  对于开元公司的管理办法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呢?江院长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否损害劳动者的利益,要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来确定。企业虽然可制定内部的管理办法,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以免除自己义务,加重劳动者负担的设想,只能是一种“单相思”。

  公司回应 想留住员工稳定人员

  9月25日上午,针对《管理办法》是否合适的问题,开元公司董事长范达林表态说:“有不合适的地方可提出修改意见,正确的就给予充分肯定。”该公司总经理黄永强认为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该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周财明则认为企业有权制定管理办法,并不违法。

  据周财明介绍,这次待岗人员共40人。对于为何想裁员却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选择待岗的问题,黄永强说,公司目的是想千方百计留住员工,尽量想稳定人员。这次待岗人员的数额也是有限度的,占公司员工数量的大概10%。他说,应该下达待岗40%指标的,但都下不了这个决心。他们曾动员这些待岗人员去公司的销售岗位、下属的子公司——农机公司,但员工不愿意去。

  该公司副总经理欧余春说,他们公司也想尽快走出困境,对待岗人员的待岗培训期也没有无期限,虽然不明确,但到明年开春以后的生产旺季,就可以安排他们工作。

  公司的良苦用心,并不得到待岗人员的理解和认可。已经因为缺签到15次,而被通知办理辞职手续的陈×西说,这样的培训待岗“是在敷衍人”。今年8月中旬办理辞职后,他没有得到补偿,但被告知会有1900元左右的保险费用,目前尚未到账。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小明局长表示,由于此前劳动监察部门没有接到开元公司员工的投诉,获悉此情况后,将安排监察人员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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