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用天然气分三档计价 近9成用户不多花钱

2014年09月30日 10:50   来源:华声在线   

  我省居民用气量拟分为三档,以360立方米、600立方米为分界点。以长沙为例,第一档气价为2.45元/方,第二档气价为2.94元/方,第三档气价为3.68元/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居民月均用气为20立方米左右,居民用气第一档定为30立方米/月的标准,可以满足3-5口之家一个月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

 

  9月29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将于10月15日召开《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

  对于全省天然气管道直达的市(州)、县(市、区),拟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以360立方米、600立方米为分界点。

  至于价格,《办法》拟规定第一档气价维持不变,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现行价格的1.5倍。

  “据测算,若是按照此方案,全省87%以上的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省发改委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廖益平说。

  用气量拟分三档执行

  根据测算数据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办法》拟将湖南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

  此前,省委、省政府提出“在2014年底以前,对所有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市、县推进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解读】

  廖益平介绍,为合理确定全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分档气量,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8个市中抽样调查82113户居民用气普表用户。

  “从抽样调查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消费情况来看,2012-2013年,80%用户覆盖率对应的年用气量为300-320立方米之间,95%用户覆盖率对应的年用气量为500-550立方米之间。”廖益平说,我省居民月均用气为20立方米左右,居民用气第一档定为30立方米/月的标准,足以满足我省城镇居民3-5口之家一个月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

  近九成家庭不会增加气费

  按照国家规定,《办法》拟定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以长沙为例,第一档气价为2.45元/方,第二档气价为2.94元/方,第三档气价为3.68元/方。

  【解读】

  “根据测算,第一档气量占用户比例为87.18%,第二档气量占用户比例9.61%,第三档气量占用户比例3.21%。”廖益平说,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全省87%以上的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仅有不到13%利用天然气采暖或作商业用途用气较多的家庭才会明显增加支出。

  廖益平还指出,阶梯价格的价差收入,首先是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以长沙市为例,居民生活用气完全成本为2.54元/立方米,而该市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气基价为2.45元/立方米,年价格成本倒挂金额1775万元。另外,这笔价差收入还将用于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和“户表”改造等方面。

  ■记者 侯小娟

  背景

  我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2012年12月1日起试行了阶梯气价,当时分档简单,即年用气600方以下为第一档,以上为第二档。第一档价格为2.45元/方,第二档价格为3元/方。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实施后,长株潭三市原试行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办法将同时废止。

  特殊用户

  家庭人口5人以上可调高第二档气量

  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二档气量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超过第二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气价。

  长株潭特困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

  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由地级市城市燃气企业供气的,对其免收天然气价款的额度,每户每月不得低于4立方米(长株潭三市已执行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天然气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由县(市、区)级城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免收天然气价款额度由市州物价局确定,但免收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

  学校等机构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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