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七旬老人赵某为了自己治病,种植罂粟781株,触犯法律。9月28日,该市谢家集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底,赵某在淮南市谢家集区曹庵镇宋王村的地里撒播罂粟种子。 2014年5月8日9时30分许,淮南市公安局曹庵派出所民警与曹庵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中,查获赵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已开花结籽),当场予以铲除并扣押,经现场清点共计781株。次日,赵某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赵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案发后悔悟且认罪,且种植目的是为自己治病,故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