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地区把农牧民转移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出台农牧民转移就业的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9.55万人次,累计实现增收7.21亿元。
实施军旅式培训模式。针对全地区农牧民普遍存在市场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就业观念落后、缺乏就业技能等实际,决定在全地区开展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军旅式培训工作。对农牧民采取“技能为主、军训为辅”培训模式,由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教官进行军事化训练,实行军事化管理。
突出重点,分类培训。针对没有外出就业经验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对学员开展组织纪律、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市场意识、就业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以及经济形势等引导性培训。针对想学技能、有就业愿望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针对不愿外出就业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围绕农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重点开展果蔬种植、畜牧养殖、民族手工业制作等实用技术培训。
做好服务,促进就业。在地、县人社部门开通农牧民求职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建立起“培训—招聘”机制,规定所有在昌都各类企业凡用工在10人以上的按不低于用工总量的30%吸纳当地人员就业;支持50万元以下的、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程交由农牧民施工队进行施工。
从2012年到今年8月底,昌都共举办农牧民培训班155期,培训农牧民24609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1083人,实现增收7000余万元。扶持或支持成立农牧民施工队、务工队等劳务组织205个,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就业17010人,实现增收12638.1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