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物价部门公布了供电领域系列服务收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最高为1.7元/千瓦时。不过,这只是充电服务价格,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充电服务费和电费两部分构成。此前,合肥市已将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价下调,由一般工商业电价0.8788元/千瓦时下调至0.675元/千瓦时,这意味着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每千瓦时最高只能收费2.375元,实际收费可以下调,不可上浮。
据介绍,上述电动汽车充电收费相关标准是针对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而制定。如果电动汽车在居民住宅小区充电,或者在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充电设施用电,电价是在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平段(8:00~22:00)上浮0.03元(0.5953元/千瓦时),低谷(22:00~次日8点)下浮0.25元(0.3153元/千瓦时)。在非专业和非经营性充电桩充电的,免收充电服务费。
目前,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用的经营性充电桩主要集中于三个领域,分别是:充电设施企业布在合肥市的电动出租车充电桩(站),充电设施企业给电动私家汽车在路面兴建的充电桩,为公交车建设的充电桩。除以上三类外,都划定为非专业非经营性充电设施。
除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合肥市还公布了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费、高可靠性供电费、临时用电接电费、互感器检定费、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费、电表安装费、电表检测费等有关费用。例如:居民生活用电分离和住宅小区实行集中改造为450元/户,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安装根据工程定额据实结算,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