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制定2014年至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2015年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湟水流域西宁段以上水质稳定达到国家III类标准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11日,记者从西宁市政府召开的常务会上获悉,为加快西宁市节能减排工作,实现低碳发展,西宁市制定2014年至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此方案已通过当日常务会的审议。今明两年,西宁市将主要实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减排低碳工程建设力度、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进市场化节能办减排机制等五项工作。
西宁市将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特色轻纺、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太阳能电池组件、锂电池材料、铝基复合材料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实现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产业链基本完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将加大燃煤锅炉更新改造进程,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级三县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改造。将推进机动车减排,到2015年全市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90%以上。
与此同时,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湟水流域湿地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到2015年全面消除湟水流域劣V类水质,即无用脏水;西宁段以上水质稳定达到国家III类标准,即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的水。将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2015年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将强化运行监测,监督性检测结果公布率将达到95%以上。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