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9+2”各方行政首长13日在广州签署《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2015年-2025年)》,作为指导未来十年新一轮泛珠合作的纲领性文件,该宣言提出要争取将泛珠区域合作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这份宣言指出,泛珠区域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重点区域,面向未来深化合作符合国家的战略部署。各方政府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区域一体化建设;在合作中坚持开放、公平和非排他性、非歧视性原则,打破地区分割;服从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并根据泛珠区域优势与特点,勇于先行先试。
该宣言在泛珠各方深化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务贸易、旅游、农业、人力资源、科教文化、医疗社保、环境生态、信息化建设、金融等十一个领域的合作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提出,要坚持“9+2”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秘书长会议制度,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
该宣言显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将由一年举办一次调整为两年举办一次,且在广州举办,广东省为固定承办方,每届确定一至两个省(区)为共同承办方;扩大参与范围,邀请国内外著名企业、智库机构和专家学者参加,并适当引入市场化资源进行运作。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内地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2004年,泛珠区域合作启动,至今已走过十年历程。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