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将有新标准
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将有新标准。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委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获悉,《北京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标准规定,新建4层及4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至少宜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
据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能指导规划设计人员更好进行居住区无障碍设计,以确保市民在居住区内安全、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无障碍,并不单单为残疾人设计,受益者包括老人、儿童和普通人。它能使市民在不同生命阶段都能够安全、方便地生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杨旻举例说,普通人提拉杆箱、推婴儿车上下楼梯,都对坡道有需求。标准规定,居住区人行系统地面有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
以往,由于建设时间和建设单位不同,一些无障碍设施并不连贯,这也让残疾人举步难行。此次标准规定,居住区内道路无障碍设施应与居住建筑出入口、居住绿地出入口及配套公共设施出入口合理衔接。居住区内道路无障碍设施应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合理衔接。
标准规定,新建4层及4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标办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无障碍电梯内部要有镜子,方便乘轮椅者从“镜”中看到自己的行动,将轮椅倒出电梯。同时,电梯还要有低位、盲文按钮、语音报层,侧壁还需有扶手。
标准还明确了新建居住区的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处应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停车处。
标准增加了标识系统的要求,明确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出入口、管理建筑附近应设置园区全景图,全景图应注明无障碍路线和无障碍设施的位置。
标准对居住区绿地设计提出了规划无障碍路线的规定,要求无障碍路线应能到达园区内主要活动区域及主要景点,并应形成环路,防止中途中断。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