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第三季度获156万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款

2014年10月21日 11:13   来源:大众网    

  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

  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2014年第三季度17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预算指标共计3050万元,其中枣庄获得156万元。

  通知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要严格按照《办法》及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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