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河南省纪委检察厅发布消息,夏邑县原人大副主任孙宗华、夏邑县工信科技局长孙宇峰、夏邑县原人大主任孙继良、商丘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李付廷、商丘市森林公安法制科副科长兼主管会计赵奇伟、宁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方,6名干部因为违规受到不同程度的警告处分。
据悉, 因公章管理混乱,致使县人大办公室出具县书香苑小区系夏邑县人大自建房的证明文书,经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夏邑县人大副主任孙宗华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夏邑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孙宇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夏邑县原人大主任孙继良购买超标车辆,并以私人公司名义入户;对夏邑县人大公章管理混乱,致使县人大办公室出具夏邑县书香苑小区系县人大自建房的证明文书,负重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商丘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李付廷、法治科副科长兼主管会计赵奇伟将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支出的餐饮、住宿及会议票据抽出,用其他失实票据重新变通入账,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经研究决定,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宁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方任宁陵县烟办主任期间,宁陵县烟叶购销公司代销他人烟叶,所收部分货款未按比例分配,并将剩余烟叶处理,引发经济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王继方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