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65岁的孟宪君曾是安徽的一名检察官,他籍贯辽宁,有着东北人的火爆脾气。临退休时,因一起自己认为“明显无罪”的案子被办成有罪,在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将近八年之后,他奔赴北京向最高检举报自己,最终换来安徽省高院对案件再审的决定。孟宪君为什么要举报自己?
面对媒体铺天盖地关于“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的描述,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觉得关注的主角不应该仅仅是自己。
孟宪君:表述这样也不是没道理,因为我犯错了,我去举报人家的说法也不错,应该说我只是举报,这案件要平反。就是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驳回意见以及二审的主审判决都是错误的,我举报的是这个。
孟宪君举报的案件,发生在2005年。孟宪君本人便是案件一审及二审的公诉人。案件的当事人名叫高尚,当时是安徽省淮北市市容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的一名普通工人,因涉嫌“挪用资金 ”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案件由淮北市检察院交予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孟宪君接手此案。孟宪君对于案件的第一印象是“数额大,卷宗厚,但案情并不复杂。”只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不应成为刑事案件。
孟宪君:一看挺扎眼,我们区检察院没办过这样的大案。看过之后这案件也不是挺复杂,从法律常识一看这案件也能看明白,不是刑事案件,应该是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案件。
孟宪君在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上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获得了“一致认可”。
孟宪君:当时我们院的参加会的检委会委员,有检察长,副检察长,9个人都同意我的意见。检委会的一致意见同意不起诉。
意见报到市检察院,起初该院也同意区检察院的无罪意见,后来,却传来了时任淮北分管政法的市领导意见,“无罪也要起诉”。
孟宪君:当时我就找到检察长,我说案件无罪怎么能起诉,你起诉判无罪我要承担责任的。
记者:您得到什么样的答复呢?
孟宪君:市领导说了,市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说无罪也得起诉,说你别问了,起诉吧。
孟宪君最终在起诉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孟宪君:那当然了,这起诉绝对错的,领导安排了,那得服从,那没办法,在我这里没有斡旋的时间了,没有时间去到有关部门反映。
领导干预的案件,孟宪君其实碰见过不少,但一般都是来说情的。孟宪君还说,以前领导干预的案件,上级会一再做工作,比如“打击需要”、“统一规划问题”等理由。但这一次任何解释都没有。
2006年9月,相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高尚无罪。随后,孟宪君却被点名操刀撰写抗诉书,二审中,淮北市中级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高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决显示,检察院指控高尚挪用资金86万元,二审法院却认定挪用了360万元,相差如此大,高尚本人多次提起申诉,但都被驳回。
去年,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自己八年前曾经办的这起案件。
孟宪君:申诉路没法走了,只有最高检察院能对最高法院的驳回参与意见,其他级别不行了,这个也没人建议,我是经办人,我出面把事情能够说得清楚,作为高尚的话因为检查环节内幕情况,他不知道,领导安排起诉,他哪知道这个。
对于孟宪君的举报内容,记者今天致电淮北市检察院、淮北市中院求证,均遭拒绝。
淮北市中院:这个案子已经是在司法审理当中你等审理之后再说吧
记者:这个当时是咱们做的二审判决对吧?
电话因:(被挂断)嘟嘟嘟……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下达再审决定书,认为孟宪君举报的高尚一案,符合再审条件,经安徽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该院提审。
开庭前,安徽省高院临时宣布“因故延期审理”。安徽省高院今天也向记者确认,高尚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并未取消,将择日再审。孟宪君则希望能够亲自去庭审现场,看着案件在正常的程序下得到公正的审判。
孟宪君:职业习惯呗,这案件我一直关注的,我关注当然关注这个结果,当然过程也想关注一下。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