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摄影:马静
西藏已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了供养范围,预计2015年,五保集中供养率将达到100%。
西藏总人口为312.0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为25.3万余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14%。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80岁至90岁的老年人共有24863人,90岁至99岁的老年人共有3003人,百岁老年人共有46人。
目前,西藏已将所有符合条件的14933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供养范围,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0.4%。同时,11次对五保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五保供养标准已由2002年的每人每年588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900元。提出“农村五保老人三年内全部在县以上集中供养”目标,,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的意见》,共确定63个五保集中供养项目,总投资14.04亿元。目前五保集中供养率已达到50.4%。
母亲与孩子共同关注尊老、爱老 摄影:马静
“十二五”期间,西藏投资3.33亿元,新建7个地(市)级、10个县级老年护理院和53个县社会福利中心。目前,7个地(市)级和7个县级老年护理院资金已到位19250万元,地(市)级老年护理院和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还有社区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家电维修、精神慰藉等服务,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落实到实处。
西藏自治区老龄办副主任玉海红介绍,西藏本身具有优良的爱老传统,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非常浓厚。在全国敬老月之际,西藏从9月30日开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尊老、敬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于10月24日在拉萨举行。在拉萨街头,主办单位用藏汉双语的宣传手册、宣传展板、海报等让市民了解老年人应享有的权益,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宣传活动现场 摄影:马静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