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河北老年人优待新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为老人发高龄津贴

2014年10月28日 10: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提出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省民政厅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2005年,河北省曾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这次出台的办法是以省政府令颁布的政府规章,其约束力、权威性更强。与2005年的12条优待办法相比,这次出台的办法共计24条,涉及的优待幅度更宽,惠及的范围更广,对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都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各县(市、区)将统一按照80周岁以上为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新办法第九条规定,设区市、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地实际,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据介绍,目前河北省已有125个县(市、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3个县(市、区)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3个县(市、区)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新办法出台后,各县(市、区)将统一按照80周岁以上为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城市公交免费优待无需再办其他手续

  新办法明确,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应当给予免费优待。鼓励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优待。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应当逐步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全体老年人给予免费优待,并对相关客运经营单位给予适当经济补贴。省老龄办权益保障处处长黄正权介绍说,新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即可享受公共交通免费优待,无需再办理其他手续。此外,新办法规定,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