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申请系列商标 “双十一”到底属于谁

2014年10月31日 20:53   来源:北京晚报   贾中山 傅洋

  “双十一”被网民认为是网上购物节的代称,现在已经“名花有主”了。昨天记者获悉,阿里巴巴申请到“双十一”系列商标,其他电商企业无权使用,于是赶忙修改相关广告内容。

  昨天,一张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在网上出现,称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记者查询了解到,阿里巴巴早在去年就已注册了“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等商标。

  记者发现,京东、亚马逊、1号店等购物网站关于“双11”的宣传广告词中,阿里巴巴申请到的商标内容均消失不见。其中,京东与亚马逊网站上将“双十一”修改为“11.11”。昨天,京东发布声明称,“11.11”已成全零售行业的节日,是消费者的网购狂欢节,阿里巴巴的行为有违开放的互联网精神,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互联网被视为眼球经济,激烈的竞争也远不止在“双十一”。本月28日,“淘宝旅游”正式变身为在线旅游品牌“去啊”。谁也没料到,新平台的一句广告语“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去啊。”一夜之间成为几乎所有在线旅游平台的戏仿,成为一场公关广告语大战。去哪儿网最先回应:“人生的行动不只是去啊,而是冷静地选择去哪儿。”携程立刻发出一个“人生不在于去啊和去哪儿,而是和谁携手旅程。”驴妈妈发出:“去哪儿?听妈的。”紧接着,途家、爱旅行、百程、京东、凯撒纷纷加入到戏仿广告词的行列。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有多达几十家旅游网站有了“去啊体”海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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