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掌握官员贪污受贿证据为名,发匿名短信威胁索要钱财。近日,江西萍乡两男子因敲诈勒索罪,被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并处罚金。
据介绍,被告人王某某因赌博输钱,找到被告人李某某商量,称可借掌握一些官员贪污受贿问题来勒索钱财。随后二人着手收集相关领导干部联系电话,准备手机、手机卡等事项。2014年4月18日,王某某、李某某两名被告给干部张某某发送短信,谎称掌握其贪污受贿证据并索要40万元,威胁若不拿钱将向江西省专案组举报。张某某收到短信后即回信谴责,但王某某、李某某仍多次发短信威胁,张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王某某、李某某还以同样的方式,给官员黄某某、刘某某发短信进行敲诈勒索,3次敲诈均未遂,金额共计8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要挟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两被告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两人归案后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后,两名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