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3日向媒体通报广州市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情况。据介绍,该行动开展百日以来,广州市公安已成功抓获、劝返境外逃犯9名,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逃犯2名,抓获逃犯人员数在广东省排名第一。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林瑞远介绍,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按照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广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由经侦、出入境、网警、宣传等警种及相关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设立广州市公安局“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追逃工作。
广州市公安局“猎狐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办案民警,成立工作专班,按照“三个一”(即对每个缉捕对象,建立一套逃犯档案、确定一个抓捕方案、成立一个抓捕专班)的工作要求,根据每个逃犯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侦查措施、手段,从中发现逃犯活动轨迹。通过大量、艰苦的工作,结合发动宣传攻势,先后在广州市荔湾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入境口岸、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某出租屋、天河火车站出入境口岸、珠海拱北口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抓获境外逃犯6名,其中5名均为外国籍逃犯,有1名逃犯潜逃时间超过18年,多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此外,广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还通过政策教育和耐心规劝,成功劝返境外逃犯9名。
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指出对于在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林瑞远表示,离规定的日期越来越近,广州警方严正敦促那些目前仍负案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抓住时机,尽早返国,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同时,广州警方也将继续利用政策感召以及加强运用各种侦察手段“双管齐下”,加大对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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