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就广场舞问题立法 音量限制存争议

2014年11月09日 10: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11月8日,人们在领舞者的带领下参加“万人同跳一支舞”活动。当日,有25703位市民创造“最多人数同跳排舞”的新吉尼斯世界纪录,打破了2007年由美国亚特兰大创造的17200人记录。新华社发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明

  对广场舞,有人爱得痴狂,有人恨之入骨。与之相关的争论,在全国各地一直未停息过。且不论大妈们对广场舞到底有多爱,说到恨它的,大都是出于受不了噪音扰民。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了《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对广场舞作出限时限音量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市在这次制定该法规的过程中,体现了民主立法,广泛听取民意,公开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二审稿中,对一审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目前,正在对二审稿再次征集“民智”,拟于12月下旬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

  存在较大争议的两个问题,最终被采纳意见作了修改。这两个问题,一是多大的声音才要限、怎么限?二是什么时间跳舞不影响别人?

  “一刀切”不符合实际情况

  记者留意到,此前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一审稿中,规定公园噪声统一限值为80分贝,但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反对,认为一是限值过高,二是“一刀切”不符合实际情况。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魏强称,从征集到的意见看,广州市公园多,布局也不一样,有的靠近居民区,有的地处偏僻,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不同,应当根据各公园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设定噪声限值,不适宜统一标准。

  二审时,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噪声全市统一限值,改为“由园林和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再由各公园按照其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

  此前一审稿中,对在公园跳广场舞的时间限制是:每天12时—14时、22时—次日7时两个时段禁跳。二审稿则修改成了每天13时—15时、22时—次日8时。

  超六成网友支持8时前禁跳

  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广州市民又一次掀起热议。一项调查显示,超六成网友支持早8时前禁跳广场舞。但不同声音依然存在。

  每天都在晓港公园跳舞的李婆婆说,如果没有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即使在8时前跳又何妨,“音乐声不大就不是噪音,公园是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没理由限得这么死。”

  某工会干部姜女士认为,假如广场舞者能够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在60分贝下跳舞,就没必要限时段。

  记者在东湖公园遇“广场舞达人”陈阿姨,她则对如何测算噪音的分贝值有疑虑,“用检测设备不同测法,效果会很不一样。在什么距离测?远近测出来的数据肯定相差很大。”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园林和林业局一直建议公园管理机构在投诉较多的区域设置固定的噪音监测设施,但由于技术和资金上的原因没有大面积开展,目前仍是用手持分贝仪的方式进行监测。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张先生称,现行有关噪音的法律中,只找得到针对交通、娱乐、工业和企业等方面的,但专门就公园等市民活动场所产生噪音的测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测量方法,国家和省都尚未出台相关法规,“希望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否则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一直以来,针对在公园跳广场舞产生噪音,有关部门只能采取引导或者宣传的方式,让舞迷们降低音量。

  广州市人大表示,市民的相关意见或建议,都可于11月28日前通过在广州市人大网站、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官方微博等渠道发表。

  法律工作者杨先生对记者说,《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仍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市民有看法、有意见的都说出来,这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到了审议通过,就要认真对待、坚决执行,不能让法规成为华丽的摆设。

  立法能管得住广场舞吗?“只要充分尊重民意,合情合理地制定法规,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同时监管到位,相信广场舞扰民的现象会得到改善。”网友“行者孙”如是说。

  (深圳特区报广州11月8日电)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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