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管客车违规运行 区内班车24时前要到达终点

2014年11月15日 10:24   来源:南国早报   

  交通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严管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

  区内客运班线 800公里以下跨省班线

  要在当天24时前到终点

  日前,自治区运管局下发通知,将严管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要求区内班线和800公里以下跨省班线,通过调减班次、调整发车时间等,使班车在24时前到达终点,以避免跨凌晨2时至5时运行。

  部分客车顶风违规

  查实后将暂停发班

  据介绍,自治区运管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今年8月以来,交通运输部和相关省区市有关部门多次通报,广西部分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在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后,仍存在部分客运车辆顶风违章情况。

  为加强管理,自治区运管局要求各级道路运输机构开展夜间运行客运班线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信息台账,坚决从源头有效防止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通知要求,所有经营广西区内客运班线和800公里以下(不含800公里)跨省客运班线的广西籍客运车辆,一律要在11月30日前通过调减班次、调整发车时间的方式,使客运车辆在每天的24时前到达终点站。今年12月1日起,对不能按规定完成调整工作的客运班线和客运车辆,将一律暂停发班。

  800公里以上跨省班线

  合理设置停车休息点

  对我区经营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跨省客运班线的客运车辆,确实难以避免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则要逐线、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合理设置停车休息点,对夜间运行的每一辆客车明确停车休息检查,落实责任人,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违规运行的车辆和企业将面临严厉处罚。《通知》明确,检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抄告不执行停车休息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30天以上;整改并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恢复运营。停运整改期间,客运车辆将被集中停放管理,待整改并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恢复运营。3个月内违规运行达3次的客运车辆,运管部门将按照重大安全隐患取消其道路运输证;3个月内违规运行客车数量达10辆次的客运企业,将停止其一个年度的客运发展业务。

  众多长途夜班停运

  客运企业表示“影响大”

  “《通知》对原来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进行了细化规定。”南宁一客运企业营业部负责人表示,对企业而言,影响最大的是800公里以内班线必须要在24时前到终点站。以南宁发往广东的班线为例,除龙岗等少数几个目的地超过800公里外,其余均在800公里以内。“例如南宁发广州的,很多旅客习惯晚发朝至,乘夜班车的比例比较大。”而24时前到站,也就意味着之前上座率较高的长途夜班车将无法继续。“因通知要求从对方站发回南宁的客车也要24时前到达。我们也与对方站沟通,但对方站表示不太现实”。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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