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萌/制图
原标题:信访制度有变化看看都是啥
未经下级处理的走访事项,上级不再受理办理。对于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从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有关部门将被追责。
昨日,省信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南省信访局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制度。
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摘自2014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些信访不再受理:
越级上访上级机构不受理
今年4月,国家信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昨日,我省信访局颁布实施细则,明确了不予以受理的5类信访事项,以及不再受理的3类信访事项。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属于不受理的问题,我们要求各级信访部门要宣传好政策、指路子,对有闹事滋事倾向的个别上访人员,要求相关地方要知动向、稳控好,不能一推了之;对上级不再受理的已经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有关地方党委政府要做好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工作;对少数坚持无理过高要求、以闹求决、以访牟利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省信访局副局长周永华说。
百姓走访找谁解决:
当地职能部门要出具处理意见
省信访局副厅级督察专员赵克介绍说,为防止信访空转,要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不能看似程序规范,实则问题空转。
“比如说,上访群众到县里找到某个部门,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该这个部门的某个工作人员处理,他就要当场给上访群众出具文字手续:你反映的事该我们管,我要负责处理到底。”赵克说,凡是你找到应该处理的部门,他一定要出具相关手续,而且还要在规定时间内,把处理意见以文字形式拿出来,签上字、盖上章,非常正式地交给上访群众。
受理“不作为”咋办:
上级将靠督办、通报等来解决
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明确不得越级上访,如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不作为”怎么办?
赵克说,此次颁布的细则中要求,对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省信访局将通过实地督办、点对点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对因工作不力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省信访局将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公民信访权是否受限:
信访人和信访工作进入法治轨道
赵克表示,依法逐级走访的基本要求是“双向规范”,一方面夯实属地部门的责任,规范受理办理程序,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理性反映诉求。
“换句话说,就是要同时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人的走访活动。只有各级干部和走访群众讲规矩、守规则,才能使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正确运行。”赵克说。
赵克介绍,现实当中,实现公民的信访权利途经还有很多,不采取走访形式,问题一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目前,除走访形式外,我省全面开放来信、电话及网上投诉等方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查询办理结果。
现实中,一些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观念仍然存在。
赵克称,破除这种观念要靠“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现在的越级访和重复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能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产生的。
赵克介绍,处理好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重在就地。做到了及时,群众就减少了等待的焦虑;做到了就地,群众就不会往上跑。对群众初次来信来访,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耐心听取群众的反映,认真解疑释惑,并力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把问题解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