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两起重大车祸 长沙市长等人受处分

2014年12月01日 09:37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韩旭)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消息,国务院对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湖南沪昆高速“7·19”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两起事故是责任事故。

  >>“8·9”事故

  客车及越野车均超速

  8月9日14时37分许,董超驾驶大客车沿318国道由日喀则驶往拉萨,遇对向驶来的越野车违法越过道路中心线,两车相撞,大客车坠落山崖,车内42人死亡、8人受伤。越野车又与随后同向的一货车剐撞,越野车内2人死亡、2人受伤,货车内1人受伤。

  据调查报告称,大客车制动性能不合格,长时间超速行驶,同时大客车司机完全可以发现越野车违法占道并可采取减速、鸣喇叭等措施避免发生事故,但未采取处置措施。此外,越野车超速行驶、违法占道,在上坡限速40公里/小时的路段,超速20%以上。

  本次事故中,越野车驾驶人白聪聪涉嫌犯罪,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白聪聪是一位26岁的女性,来自内蒙古赤峰,她与多位朋友到西藏自治区游玩,承租了该越野车,事发时车上共4人。

  事故中,移交司法机关的有7人,分别为大客车驾驶人董超、大客车实际承包人方子清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的15人为,包括拉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大代表斯朗尼玛。该副市长自2014年4月起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其余获得处分的人员包括尼木县公安局局长、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

  >>“7·19”事故

  长沙市长被记过处分

  7月19日1时12分,在沪昆高速公路1312公里450米处,一辆空油罐车冲过中央护栏与两辆客车剐碰并起火,造成1人死亡,双向交通中断,出现车辆排队。现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19日2时57分,贾安奎驾驶大客车排队等候。一货车以每小时85公里的速度与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燃烧,引燃排队车辆,造成大客车52人死亡、4人受伤,货车2人死亡。

  调查报告称,事故中存在非法运输和充装乙醇情况,大客车存在站外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情况。

  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等34人被采取司法措施。另有72名责任人被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湖南省委委员、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长沙市副市长、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民盟长沙市委主委何寄华等人被记过处分。长沙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卫红,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金清被记大过处分。报告还责成湖南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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