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出首张居住证 持证人享受市民待遇

2014年12月11日 17:32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昨天,无为女孩鲁玲玲成为合肥市主城区190万流动人口中,居住证的首位领取人。在居住证的首发仪式上,合肥警方透露,居住证与暂住证相比,不仅全省通用,还可以在子女上学、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福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有效期1年,到期要提前一个月续签,否则居住的日期将清零,重新计算。

  记者看到,居住证跟身份证大小相仿,淡蓝色的背面印着“安徽省居住证”及监制单位,正面则是持有人的户籍和居住地址等信息。

  “居住证在安徽省内通用。”在合肥市居住证首发式上,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朱金文介绍说,跟身份证相比,居住证下方的“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是可以进行更改的。假设一淮南人在阜阳办理过居住证,到合肥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合肥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只需要持居住证到现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改签,而不需要重新办理新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享受同城“市民待遇”。对于居住1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居住登记地址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各接收学校要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平等权利。

  按照规定,职能部门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计划时,将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符合居住地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凭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向居住所在地申请保障性住房。已就业的流动人口,用人单位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据江淮晨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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