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队领导行骗的案例已屡见不鲜,骗子们使尽浑身解数、巧设层层陷阱,无非就是为了获取巨额诈骗所得。但河南一女子王某在伙同他人策划实施五起诈骗、并获取数百万元赃款后,反而被同伙所骗,赃款分文未得。尽管并未参与分赃,但王某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万。
12月19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冒充军官行骗案。早在8年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就开始了行骗之路。每次行骗,王某均离不开以军队为幌,或称自己是军队亲属,或直接以军部政委身份现身犯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谎称在军队有亲戚关系,能为商丘市居民刘某的孩子办理正规军校生,以跑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多次骗取刘某现金28.8万元。
2008年2月至2009年8月,王某伙同吴某(已判刑)再次犯案,多次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工程局山东分局政委、局长身份,分别以给冯某办理现役军人为名,骗取冯某现金5万元,骗取冯某之外甥赵某10万元,并以向冯某转包山东省聊城市一个老年公寓的装修工程为名,骗取冯某20万元。之后,王某又以给民权县城关镇居民赵某办理现役军人为名,骗取赵某现金5万元;以给商丘市梁园区居民丁某之子办理现役军人为名,骗取丁某现金5万元;以给民权县城关镇居民朱某办理子女上军校为名,骗取朱某现金36万元;以承包工程为名,骗取民权县城关镇居民张某20万元。
据了解,除2006年7月王某首次单独犯案后,获取了诈骗所得赃款。其余5起伙同他人实施的诈骗,王某因被同伙吴某忽悠,诈骗赃款分文未得。
民权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单独、或伙同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王某在参与上述的五起诈骗中,未参与分赃,且认罪态度尚可,可酌定从轻处罚,随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