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

2014年12月22日 11:33   来源:光明日报    王瑟

  对引进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每人给予4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柔性引进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近日出台的《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引进人才工作的规范性,制定了明确的扶持政策与相关制度。

  引进人才分全职引进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是指在不改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实际为新疆用人单位使用、承担工作任务的新疆以外(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团队。这个细则规定,对引进的人才给予相应经费保障的同时,用人单位应为引进人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额度不得低于新疆支持经费标准,可将年薪福利、人才培养、安家补助、厂房租赁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科研经费、仪器设备等计算在内。政府提供的经费有别于科研经费和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改善引进人才及其团队在新疆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除此之外,对于引进人才,新疆还将给予医疗、住房、配偶和子女落户等政策支持和保障。(记者王瑟)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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