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9时许,海口市海甸岛世纪大桥西侧春华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20路公交车在海口世纪大桥西小区公交站附近倒车时,车尾撞倒一对骑单车出行的祖孙,2岁女童马某被公交车碾压后当场死亡。奶奶摔倒后未被公交车伤及,故逃过一劫。(详见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22日报道《海口公交车街头倒车 2岁女童被碾当场殒命》)。
今天上午,因为对20路公交车所属公司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事后赔偿一事上的态度不满,女童家属用车将该公司出入通道堵住讨要说法。
交警部门认定当事公交车存安全隐患
“事情都过去三个月了,他们还没有就赔偿问题给我们家属一个确切的答复。”女童的父亲马先生说,事故发生后,海口交警部门于10月14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20路公交车司机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件目前正在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马先生告诉记者,让他们气愤的是,交警部门在前述认定书中指出,当事人于某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的规定,最终造成事故。
“也就是说,引发事故的这辆公交车本身已经出现问题,但他们公司和司机却视而不见,继续开着这样的‘马路杀手’上路,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马先生说,根据有关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出事公交车“事故前制动系原机件装置调整不当,造成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以及制动协调性能的不良,导致车辆在制动时制动距离偏差过大、制动稳定性差,会出现偏滑或漂移等异常现象,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制动时无法取得有效的制动效应能力”,报告认为该公交车“制动系原机件装置性能失效,不符合技术参数规范要求”,制动系统判别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事发三月家属尚未获赔偿
据马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们曾多次向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索要车载监控视频资料,但最终该公司却以出事公交车监控视频系统没有内存卡为由无法提供。他们对此提出质疑,截至目前尚未得到答复:“作为很多人选择的现代交通工具,连监控视频这些必要的装置都不配备,真的是让人感觉他们对乘客的安全根本就不在乎。”
此外,就在事故中惨死的孩子的赔偿问题,他们也和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并提出了1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但该公司最终只同意赔偿50多万元,并指责家属提出的赔偿方案不合理。马先生说,据他所知,该公司2013年也曾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当时的赔偿金额是100多万元,但现在却只同意赔偿50多万元,如果不同意就去打官司,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让人接受。因此,今天上午他和家里人用车将该公司的出入通道堵了起来讨要说法。
当事公司称将再次协商赔偿事宜
今天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接报赶到位于海口世纪大桥下的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时,已经赶到现场的辖区派出所民警正在劝说马先生和家属撤除横幅,并撤离出入通道,同时要求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现场的负责人尽快向公司领导报告,及时处理马先生和家属的诉求。
在民警劝说下,马先生和家属不再封堵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出入通道,并表示愿意就赔偿问题和该公司继续协商。他表示,他和家人都希望尽快将此事处理完毕,因为事故现场就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门前,每天进出都触景伤情,处理完孩子的赔偿事宜后他们考虑卖掉房子搬到其他地方居住。
在现场的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她们也非常同情马先生,但赔偿要求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提出,否则她们也不好处理。但公司会尽快再次和马先生就赔偿问题再次进行协商,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