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9日在北京表示,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
孙军工介绍,目前巡回法庭的组建工作正在进行中,两个巡回法庭将于2015年年初受理、审理案件。
孙军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意义在于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