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将于2015年1月5日在该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呼和浩特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于2015年1月5日9时30分在该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盗窃罪部分;对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据悉,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红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作案手段狠毒、凶残。2005年10月,轰动全国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在向警方供述的案件中,赵志红称,1996年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厕所内的奸杀案(4·9案)系他所为。然彼时,该案已审结多年,“罪犯”呼格吉勒图已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呼格吉勒图错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