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消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将于2015年1月5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盗窃罪部分;对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杀人狂魔”赵志红,生于1972年,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自1996年5月起的近十年时间里,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连续实施抢劫、强奸、杀人和盗窃,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红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但作案手段狠毒、凶残。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内蒙古公安厅曾悬赏20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公安部专门派出5名刑侦专家帮助破案。最终,借助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画像,赵志红于2005年10月23日落网。赵志红供称,1996年发生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厕所内的奸杀案(4·9案)也系他所为。然彼时,该案已审结多年,“罪犯”呼格吉勒图已于案发当年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事实+
呼格案大事记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呼格的父母从此开始上访申冤。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被媒体报道为“内蒙古版聂树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下达呼格案再审判决,改判呼格无罪。(腾讯新闻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