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边惊现43枚军用手榴弹 石泉警方已立案调查

2015年01月05日 10:09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5年1月1日,石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石泉县城西门外汉江‘红石包’河段,发现两枚疑似手榴弹物品。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 置,经初查,散落在汉江河水位下降后河滩边的可疑物品系军用手榴弹。后经进一步搜索查找,先后在县城滨江大道外汉江“红石包”河段及附近河滩发现多枚军用 手榴弹,系人为抛弃,目前搜查到的上述物品已经妥善保管,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1月3日下午,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百度石泉吧上发布《协查通报》称。

  昨日上午,记者从石泉县公安局了解证实,1月1日13:40时许,石泉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城西门河堤外的汉江边闲逛时,于水库退水后的江岸河滩“红石包”处发现2枚疑似手榴弹的危险物。

  据石泉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鉴于此系重大安全隐患,石泉公安局高度重视,带班局领导立即组织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及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经清理 初查,确认被发现可疑物系63旧式木柄军用手榴弹,系人为抛弃。石泉警方随即组织大批警力,一方面封锁现场,对发现手榴弹的重点水域进行了反复搜索清理; 另一方面,辐射周边,组织民警对现场上下2公里多的水岸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彻底消除隐患,共搜寻清理手榴弹43枚。

  目前,石泉县公安局已经将搜寻清理的43枚手榴弹全部妥善保管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决定立案侦查,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并利用公安网、互联网正式发出了《协查通报》,动员群众提供破案线索,敦促违法行为人投案自首。

  “鉴于抛弃的手榴弹尚未引发爆炸伤人等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严正敦促抛弃手榴弹的行为人,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全 部清缴遗留手榴弹等危险爆炸物品,彻底消除治安隐患,对其行为将视情减轻或免予处罚,否则将依法严惩。对提供此案线索查证属实或举报私藏枪支弹药民爆物品 的,公安机关在为其严格保密的同时,将予以重奖。”石泉县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说。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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