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天津小微企业减免税有新政

2015年01月05日 14:57   来源:今晚报   

    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地税)部门获悉,天津市小微企业减免税又有新措施,市税务部门日前明确了企业若干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据介绍,企业设备加速折旧数额越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会越少,除了小微企业,新发布的公告还制定了其他企业加速折旧政策。首先,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无论是否属于小型微利,只要是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次,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此外,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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