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9干部打击"两违"不力被实名通报

2015年01月06日 10:40   来源:人民网   

  近日,江西景德镇市纪委实名通报了9起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工作不力、不作为的追责案件,分别是:

  曾繁华,昌江区新枫街道十八渡分场场长,对辖区内2014年新增一栋“两违”建筑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繁华党内警告处分。

  姚文斌,昌江区吕蒙乡党委委员,分管土地工作,任吕蒙乡打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新增三栋违章建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姚文斌党内警告处分。

  许冬明,在任昌江区吕蒙乡二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新增两栋违章建筑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冬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受斌,在任昌江区吕蒙乡二亭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新增两栋违章建筑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受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董冬生, 在任昌江区吕蒙乡历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新增一栋“两违”建筑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冬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丁建平,在任昌江区吕蒙乡历尧村委会主任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新增一栋“两违”建筑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丁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荣丰,在任昌江区城管执法分局昌北大队负责人期间,负责吕蒙乡二亭村等地打击“两违”工作,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新增两栋违章建筑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荣丰党内警告处分。

  雷良晨,昌江区城管执法分局党总支副书记,分管昌南大队,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出现新增“两违”建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贻误工作行为。经昌江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雷良晨行政警告处分。

  袁振,在任昌江区城管执法分局昌北大队中队长期间,负责吕蒙乡二亭村等范围内的打击“两违”工作,对其管辖范围内2014年新增两栋违章建筑负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昌江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振行政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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