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我省力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对传统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记者6日从江西省国资委获悉,我省监管国企由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赋予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并于近日公布了《江西省国资委履职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履职清单》),对国企的管理列出了清单,清单外的一律放权放开,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相当于弱化了出资人“当老板”的职能。
该《履职清单》列出了15条监管主项及相应的52条子项,规定具体的内容,由哪个处室负责,以及履职过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据。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按照管股权和资本经营的原则进行监管。找准出资人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边界,调整优化国资监管方式。今后,清单内的履职事项严格执行,清单外的一律放权放开,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策,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我省国企以管资本为主实施清单式管理,是国资监管行为的“减政放权”,赋予企业在重大决策、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更多的权力,从而提升企业的创新力与活力。目前,该《履职清单》已下发到各出资监管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及有关企业。各单位与企业在本月15日之前,可将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到省国资委。(记者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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