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7日公布,2014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463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环境污染案件139起,抓获案件涉嫌人414人,分别上升了170%和71%。
上述数据,是江苏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朱德明7日在盘点“江苏省2014年重大环境法制事件”时公布的。
其中,备受关注的江苏省泰兴“12·19”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于去年12月30日宣判。终审判决结果在赔偿数额上维持原判:涉事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合计超1.6亿元。这创下为全国环保公益诉讼案赔付额之最。
1.6亿余元,不仅仅是企业赔付的经济“罚单”,更是对污染环境付出的巨额代价。
江苏位于中国东部沿海,是长三角地带核心省份,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保护生态环境肩负的压力与日俱增。
朱德明表示,在法制层面,2014年,江苏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和环保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
此外,“好事多磨”、备受期待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提交2015年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