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老人因瘫痪遭福利院拒收:条件不符

2015年01月08日 13:01   来源:中安在线   

  1月6日下午,64岁的黄山市老人程新星,因半身不遂,躺在屯溪区昌仁医院的病床上。“他的病情已稳定,随时可以出院了。”医院负责人称。然而,老人因丧失自理能力,当初入住的屯溪社会福利院已不再接收他“回家”,并劝他去商业养老机构,可老人退休金微薄,监护人方向东无力负担。面对窘境,方向东苦恼不已。

  >>>窘境

  治疗结束后无“家”可归

  “他……回不去(福利院)了,怎么办?”方向东和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刚一见面,就一脸苦恼地说。

  2012年,程新星因无儿女,自费去屯溪社会福利院养老,每月费用从开始几百元到现在的约1200元。老人每月养老金有一千七八百元,尚能承受。老人虽曾因中风而行动不便,但生活基本能自理。然而,去年12月24日,程新星锻炼时不小心摔倒,引发脑梗。

  “经过治疗,病情已稳定,随时可以出院了。”昌仁医院程副院长告诉记者,他们也已和监护人沟通了,但因老人没地方去,目前还在医院住着。

  “我也想让他出院,可总不能出院后就丢在大街上。总得帮他找到落脚的地方,有人照顾。”方向东说,为此事自己操了很多心,找了许多单位,可至今无计可施。

  >>>说法

  医院:长期住着肯定不行

  据悉,老人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近万元,虽然大部分能报销,可需要个人支付的部分也不少,现在还欠着医院的钱。

  “治病救人是医院的责任,可他符合出院要求了,就不能长期住在这了。”程副院长说,且老人住院也要花费,符合出院条件了如果还不走,就可能被视为过度治疗或康复医疗,而这一块的费用医保是不给报销的。

  福利院:条件不符无法接收

  记者来到屯溪社会福利院,临时主持该院工作的屯溪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唐慧芳称,程新星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而该院不具备条件照顾,所以不能接收。

  “以前确实接收过这种情况的自费老人。前不久,发生了老人在院离世并‘缺失双眼’事件,此后立即全面整改……考虑软硬件都不足,不能再接收这类老人了。”唐慧芳说,他们也希望老人能有安身之处,还曾让工作人员陪方向东一起去找商业养老院打听情况。

  监护人:商业养老支撑不起

  方向东说,福利院不接收老人,是因为不具备护理和照顾瘫痪老人的条件,只能送回家照顾或找商业养老机构。

  然而,老人无儿无女,无家可回。他虽是亲戚,可自家房子也只有40多平方米,一家三口住一起,本来就拥挤不堪了。

  “也问了几个商业养老院,一个月收费2200元以上,他的养老金全打进去也还有不少缺口。”方向东说,自己和妻子的收入微薄,难以支撑。

  >>>尴尬

  类似现象凸显政策空白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城乡的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扶养)人、无劳动能力的“三无”老人及“五保户”,民政部门要予以救济。对这一类孤寡或残疾的老人,或由政府提供养老金予以“散养”,或由福利院(敬老院)收住下来,政府提供供养服务。

  像程新星这样有收入来源的,虽然也是孤寡老人,却不在政府的免费供养群体之内。不过,城市的孤寡老人,很多可能有退休金,但却不够支付商业养老机构的费用,甚至请不起专业护理人员。

  “类似这样的情况,以前也遇到过。”在唐慧芳看来,这里存在政策空白。她认为,可以通过政府对这类群体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或者国家政策能有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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