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数十警察入股公司 203万分红被令退回

2015年01月12日 10:59   来源:京华时报   

  据《华商报》报道日前,有网友爆料,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数十民警入股到车管所的劳动服务公司,按月领取不菲的红利,而该公司从事审验车、挂牌等相关辅助服务。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了解,网友爆料的劳动服务公司是“渭南市畅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1月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注册资金20.8万元,主要从事大型货车放大号喷涂、驾驶员照相等相关业务,现任法人代表为张峰。据知情人介绍,该公司的股东由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及一些民警的亲属和退休人员组成,公司是由以前较为普遍的劳动服务公司演变而来。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党政机关单位不得从事职务影响力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民警亲属入股公司从事车管所辅助业务,其性质就是公安交警职务影响力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属于违纪行为。”该负责人说,2014年8月初,渭南市交警支队作出决定,所有入股民警亲属无条件退回入股分红,退还的时间以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12月出台的时间为起点算起。截至2014年8月29日,所有入股的在岗民警亲属共90余人,已退还全部203万元分红。

  据悉,目前此事渭南市检察院正在调查中。交警支队表示,待检察机关调查结束后,将根据调查结果提请权威部门对该公司依法依规处置。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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