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应对已经到来的“银发浪潮”,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决定减免部分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中,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规定,全额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白蚁预防费、风景名胜区维护管理费、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人防部门收取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指出,对公布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对不按规定减免相关收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按照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3年末,浙江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共是897.83万人,占总人口的18.63%。
作者:岳德亮
(责任编辑:袁霓)